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市公管办和交易中心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大众,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关办和交易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公管办信息工作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归口综合科统一组织管理。综合科协调指导全办的信息工作。第三条综合科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管办党委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三)结合公管办和交易中心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四)负责《交易动态》等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
f作。(五)及时、准确、全面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六)负责统计公管办和交易中心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第三章信息采集范围第四条公管办和交易中心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二)本单位对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三)本单位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四)本单位负责人关于改进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本单位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调研报告。(五)对单位创新管理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有价值的综合统计数据。(六)上级领导来单位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单位负责人或部门领导、专家、教师重要出访情况,出席重要会议情况。(七)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八)其他需报知领导和其他相关单位的重要信息。
f第四章
考核制度
第五条将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按一定比例的分值计入全年工作目标成绩。(一)信息报送计分办法1、将信息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年信息考核分值为10分。2、个人上报一条信息记02分。3、上报信息被综合科采纳上报一条记2分。4、在《鄂尔多斯日报》发表一条新闻、消息记3分;在《内蒙古日报》发表一条新闻、消息记4分;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一篇调查报告或论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