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试用期间劳动合同。试用合格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的,则解除试用期间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第六条: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及经济赔偿,造成公司损失的,还可以向劳动者追究责任。
1、被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期满的。2、犯刑事案件被判刑或经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3、被通缉或网上追逃的。4、挪用或侵占公司资金、藏私处罚有案者。5、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6、品行恶劣、虐待儿童妇女、有家暴行为的。7、员工尚未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者。8、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9、聘任申明:
(1)、凡公司任用员工,其在公司的一切行为均按照员工守则执行。(2)、严禁员工之间、管理层之间或员工与管理层之间有任何歧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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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四章报到及试用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和第三章规定符合资格时,由行政人事部门审核相关资料,将资料送至需求部门,经过部门主管审核,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与劳动者协商确定,试用期3个月。第二条: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通过者,予以正式录用,其服务年资,经由聘任之日起计算。第三条:新进人员经过3个月试用,试用期间表现不合格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第四条:新进员工进公司报到时,需带好下列资料:
(1)、身份证(或是能证明个人身份的其他有效证件),办理数据输入资料等手续即刻归还。
(2)、毕业证(3)、特殊证件(4)、一寸免冠照2张(5)、健康证明(6)、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完成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和即赴试用单位报到,工作内容依本规则第三章第一条规定安排,不得拖延或请求更换。第六条:员工完成报到手续后,即为本公司员工,试用期签署试用期间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试用期间工资待遇计薪,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计发。第七条:试用人员需知:(1)、新进人员进公司时由人事部完成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含员工手册、劳动合同说明。(2)、完成报到一个月内,经与公司完成劳动合同签订,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经人事部门公告,仍不遵守规定者,予以办理离职手续处理,解除劳动合同。第八条:培训:新员工必须在指定的一个月时间内,完成公司培训的相关科目,第1个月全计时,第2个月计件,但第2个月记件工资必须超过第1个月的工资,第3个月超过第2个月的工资,如不能完成的,即做劝退处理,解除劳动合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