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司有关投标、准备投标和提交投标的政策,采购、服务、保险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24)有权对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担保;(25)有权取得对公司财产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权、留置权或任何性质的对低押财产的索赔权;(26)审批开立帐户,撤销帐户;(27)审批借贷资金。7.4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长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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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参加,由副董事长负责召集,如果董事长和副董事长都不能参加会议,将由董事长授权一名董事召开并主持会议。(2)董事会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法定多数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应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决。(3)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董事会也可以决定在其它地点召开。(4)董事会会议包括临时会议,至少在会议××天前以书信、电报或电传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会议前指定,作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会议。(5)董事会的决定应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只有一票表决权。除7.3(1)、(2)、(11)、(15)、(19)和(22)等项需出席或委托的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才能决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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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宜外,董事会会议的任何决议须经法定人数的至少百分之××同意。(6)董事会会议应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作记录,会后将记录整理成书面文件分发各董事。各董事应在收到书面文件30天内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否则此书面文件将被视为董事会会议的正式文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应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7)董事会的一切会议文件将保存在公司总部。(8)公司须偿付或者承担董事参加董事会议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费以及生活费用,居住在会址的董事除外。(9)会议通知须附有一价董事长提出的议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项目应在会议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10)如果全体董事在会议前或会议后签署“免予通知书”则召开董事会会议,可以免予通知。该“免予通知书”应归入会议记录档案内。第八条经营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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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由董事会任命。8.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权为:(1)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各项决定,负责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外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