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实行奖罚制度。七、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办理工程项目工伤保险,乙方的各种福利、津贴、社保等费用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不再另行计发。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应向甲方提交工资结清承诺书。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如擅自停工、擅自离岗、延误工期、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围攻恐吓谩骂管理人员、嫖娼卖淫等行为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和声誉造成较大损失的和影响的;3、乙方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再从事该岗位工作的;4、乙方不具有或采取隐瞒、谎报、伪造甲方所要求工作资质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5、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考勤制度,累计旷工达日、或累计迟到次;6、乙方违反治安管理法被行政处罚或触犯刑法的;7、乙方不服从公司管理,对公司或项目产生影响的。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f2、甲方长时间不能提供工作面或工作内容的;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的,需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违纪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六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见证人:(项目经理)
乙方(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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