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其功能:1、防止滥用职权,排除不适当的当事人2、在多数人诉讼的场合具有节约诉讼资源的功能3、实现当事人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确定当事人是否适格,只取决于原告主张的实体法上的权利或者法律关系。诉讼担当是指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诉讼,由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以当事人的资格,就该涉讼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关系形式诉讼实施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诉讼担当可分为两类:1、基于身份权而引发的诉讼担当2、基于财产管理权,为维护财产所有人或财产经营人的民事权益而进行诉讼担当,充任代位当事人。非正当当事人,即当事人适格有欠缺的诉讼当事人。对于非正当当事人,人民法院可能以诉无理由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或者诉不合法二驳回诉讼或者更换非正当当事人,第三节当事人主体资格一、当事人能力当事人能力也称为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是指能成为一般民事诉讼当事人所必要的诉讼法上的能力。当事人能力与当事人适格即正当当事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事人能力是针对一般诉讼抽象诉讼而言的一种资格,它属于诉讼主体要件中的抽象要件。而当事人适格是针对具体诉讼的具体要件,因具体的案件而有所不同。有当事人能力未必是适格的当事人二、当事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关联性: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一定有当事人能力分离:是指二者相互独立,无民事权利能力却有当事人能力或无当事人能力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现象三、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诉讼能力,又称为诉讼行为能力,是指当事人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亲自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有当事人能力或者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不一定具有诉讼行为能力。第四节诉讼代理人一、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诉讼代理人是指以当事人一方的名义,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代理试试诉讼行为,接受诉讼行为的人。特点:1、有诉讼行为能力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且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进行诉讼活动3、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同一诉讼代理人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也不能在担任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同时又是该诉讼的对方当事人根据诉讼代理权发生的原因不同,可将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诉讼代理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二、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代理权,代理无诉讼行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