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0年度工作总结与2011年度工作打算
2010年县仲裁院以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推进和完善仲裁院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和健全县级和大型国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基础,规范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圆满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数据截至2010年12月20日):1、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情况(1)、各级调解组织受理446件,比去年同期512件下降了1289;调解成功410件,调解成功率为9193。(2)、仲裁部门受理552件,比去年同期330件增长6727,不予受理21件,比去年同期27件下降22。(3)、受理案件中:劳动报酬345件,占受理总数的625,工伤待遇59件,占受理总数的1069,社会保险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履行劳动合同12件,占受理总数的217,确定劳动关系57件,占受理总数的1033,经济补偿金48件,占受理总数的87,赔偿金18件,占受理总数的326,其他1件,占受理总数的01,。(4)、受理的案件中,从用人单位的性质来划分,其中:私营民营企业452件,占受理总数8188,国有企业79件,占受理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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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31,其他企业21件,占受理总数38。(5)、仲裁部门办结案件552件(含09年受理),同比上升
4839,未结案17件,与去年持平。调解处理452件,裁决处理95件,撤销案件1件,移送给其他区4件。案件处理过程中,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8188,同去年调解成功率548相比上升2708个百分点,为职工追回损失54712万元,同去年850万元相比减少了30288万元。
(6)、案件处理:企业胜诉135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2445,同比去年上升2311个百分点,职工胜诉340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159,同比去年上升1051个百分点,企业、职工部分胜诉77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1395,同比去年下降了3363个百分点。
(7)、办结案件时间:在30日内办结的案件为33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6087,在31日至45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176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3188,在46日至60日内办结的案件数为31件,占案件处理总数的562,超过60天结案的有9件,其中7件原因为中止,2件原因为公告,均在法定时效内结案。
2、案件主要特点及原因分析(1)、案件受理数较去年明显上升,月度受理数呈现出两头月份多中间月份少的局面。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增强,主动维权的案件增多。我国民间有过年回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