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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合同诈骗罪的认定
摘要我国于1997年在刑法中新设立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近年来此类犯罪现象日趋突出在司法实践中对合同诈骗罪主体的界定、合同的审查、履行能力的判断均难以把握本人试从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着手进行分析以探索司法实践中认定方法。
关键词合同诈骗合同纠纷认定
一、合同诈骗罪的概念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我们在法律条文中是怎样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呢首先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其次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比较
21动机目的的区别
行为人从签订合同时起就具有骗取的动机和目的。这种情况是比较典型的合同诈骗行为。在签订合同时行为人并无诈骗故意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或因履行困难或因其他方面的动机行为人的主观意念发生了变化想无偿地非法占有或所有签约对方的财物或其它标的。行为人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内心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对于是否履行合同义务、是否非法占有或所有他人财物内心还没有确定的意念或者对自己最终无履约能力还没有明确的认识。
签约时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也基本无虚假开始行为人没有骗取的故意虽有一定欺诈性质如夸大履约或担保能力、提高产品质量指标等等但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或其它外在原因虽经行为人积极努力但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行为人也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应按合同纠纷处理。
22具体情节、后果的区别
合同成立过程中及其内容是否具有欺骗性。利用合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从合同的要约或承诺到签订的过程一般都充斥着欺诈行为并且往往容易使对方轻信这种带有骗签性质的行为。合同纠纷虽然也有一定欺诈性质但它是局部的、某一方面的并不是从本质上的虚假。从合同的内容上看属于合同纠纷的合同主要条款一般比较确切、实际、公平双方权利、义务比较对等。而利用合同诈骗所
f签订的合同一般来说主要条款都对对方看似有利故容易使其轻信而受骗上当。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主要看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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