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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须知
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用于支持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政府专项基金。武汉市科技局、武汉市财政局根据《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补充规定,制定本申请须知。一、支持类型2011年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设立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二、创新基金项目申报要求1、创新基金项目的支持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符合《2011年武汉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规定的支持方向,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以上。(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3)无知识产权纠纷。(4)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①产品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拥有创新性较高的实用技术,有明确的技术路线和产品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②产品处于中试阶段的项目,应完成产品的样品或样机,并已有完整、合理的工艺线路以及有效的生产及市场经营计划;③产品处于规模化阶段的项目,应已是成熟的产品并已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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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批量进入市场,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2、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1)已在武汉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且项目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应有一年以上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3)企业领导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上年度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企业上年度应盈利,且上缴税收20万元以上(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的如农业、软件企业除外)。(6)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3、创新基金项目优先支持的对象(1)鼓励并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创新,优先支持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关联程度大、节能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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