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检验工作委托管理程序一.目的:选择、监控委托实验室及会诊机构的质量,确保委托实验室或委托会诊机构有能力进行所要求的检验。二.适用范围:评估和选择委托实验室和会诊机构,以细胞学及相关学科提供二次意见三.工作程序:1.实验室根据需要,结合科室的实际情况,对于本科室未能开展而又确实需要开展的检验工作,需要委托其它实验室或机构协助完成。2.由负责人或工作人员提出,报请科主任,需经医院同意。3.对于委实验室或委托会诊机构,应定期评审与委托实验室的协议,以确保:3.1.充分明确包括检验前以及检验后程序在内的各项要求,形成文件并易于理解;3.2.委托实验室有能力满足这些要求且没有利益冲突;3.3.检验程序的选择适合其预期用途;3.4.明确确定对检验结果的解释责任。3.5.并作出相应的记录。该评审记录的保存两至结束委托工作后两年。4.实验室应对其所有委托实验室进行登记。应对所有已委托给另一实验室的样品进行登记。应将对检验结果负责的实验室的名称及地址提供给实验室服务的用户。在病历以及实验室永久性文
f档中,均应保留一份实验室报告的副本。5.由本实验室负责确保将委托实验室的检验结果和发现提供给提出要求的人员。报告中应包括委托实验室所报告结果的所有必需要素,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影响临床解释的改动。但不要求实验室按委托实验室的报告原字原样地报告,实验室的负责人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以及地方的医疗环境,选择性地对检验结果做出附加的解释性评语。应在报告中明确标识添加评语的负责人。6.委托的控制(1)运用有效程序,评估和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方,此条按《合同的评审程序》(3)对委托的质量进行控制,保存分包方的注册资料及符合要求的证据。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