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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
原告:
,女,汉族,


日生,住




房,电话:
被告:
,女,汉族,


日生,住




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元。
三、



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
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
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

日到
镇人民政府领取
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王XX。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
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
恶言恶语。婚后不到X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
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
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务、照料老
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
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
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
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
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
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
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
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
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
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
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
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
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
f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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