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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印发《宝安区2011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印发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代拟稿)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宝安区2011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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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宝安区2011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代拟稿)2009年和2010年度省政府先后将我区沙井和松岗街道列为全省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在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职能部门和沙井、松岗街道办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沙井和松岗街道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省政府验收组的验收中均取得优秀的成绩,受到了省验收组的充分肯定。今年市政府将我区龙华街道办事处辖区,新安街道海富社区、西乡街道河西社区、福永街道稔田社区、大浪街道新围社区、民治街道民乐社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社区列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社区挂牌督办。为推广沙井和松岗街道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从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全区各街道借鉴沙井和松岗街道整治工作经验,在做好市政府挂牌督办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火灾隐患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的以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的思路为指导。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排查工作,加大对我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力度,坚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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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强化措施、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着力点,以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的,为我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机构为加大对我区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地区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组长:张备
常务副组长:常务副组长:王立新组长副组长:王敬(区监察局局长)
覃敬腾(区安监局局长)杨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荣路清(区公安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大队长)冯光斌(现役消防大队大队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综治办、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市规划国土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