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该等设备应能达到系统稳定的要求,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产品,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期限为一年。3、工程完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保证在甲方提出后24小时内派人员检修。
第六条工程设备的验收1、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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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甲乙双方在工程结束后,将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书面验收单进行设备、部件和安装工程费款项结算。
第七条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为甲方培训2名操作人员,要求能达到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4、乙方承诺在质保期内,如遇监控设备出现问题,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维护,如果超出合同的质保期但在厂家的保修期类(安装后第二三年)乙方无偿为甲方提供维修渠道,但需要甲方提供维修所产生的费用。
第八条验收和移交1、系统调试开通三天内,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签注验收结论,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2、如甲方在一周内没有进行验收的,则视为默认工程验收通过。
第九条设备保修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处理。在质保期内,若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一年届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为新品,且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算。2、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4小时内解决问题。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若48小时仍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特殊区域将在12小时响应。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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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的违约责任(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无合理理由,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