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营业税差额纳税汇总
税目序号
1
交通运输业
2
3
4
5建筑业
6
7
8
9
f10
11
12
13
14邮电通信业15
16
17
18
19
20
21
22
f23
24
25
26
27
28
金融保险业
29
30
31
32
33
f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服务业
f45服务业46
47
48
49
50
51
f52
文化体育业
53
54
55转让无形资产56
57
销售不动产
58
59
注:纳税人取得的凭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方可差额计税:其中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为合法有效凭证;(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四)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符合辽宁省地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符合沈阳市地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
f营业税差额纳税汇总
内容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试点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计税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对建设方提供的这些设备,其设备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列举。
邮政电信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同为用户提供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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