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说明
一、《装饰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2005年山西省《计价依据》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工艺标准、安全操作技术规范、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编制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量反映了我省当前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水平。二、本定额是以量价合一的形式表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并在执行过程中对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计价定额。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动态管理,各市建经站(或标定站)负责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三、本定额适用于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是招标工程编制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建筑企业进行投标报价的基础;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装饰装修工程概算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是编制企业定额的重要参考。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范围内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缮及临时性工程。五、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其中基本用工以《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31~42008为基础计算,缺项部分参照我省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补充劳动定额》计算。2.人工单价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件规定的人工费组成并结合我省劳动力市场因素综合确定的。六、材料消耗量及价格的确定:1.本定额中的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相应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量。对次要和零星的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
f费内。2.本定额中的木材(包括门窗框料、扇料)是按规格料列入定额的,木材种类除注明“硬木”外,其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3.材料价格是以2011年《太原地区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结合全省情况综合取定的。七、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1.定额项目内的机械均按不同的工作物对象、不同的机型和规格,以台班消耗量表示,并在消耗量中已考虑了按劳动定额规定所需增加的机械幅度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