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的常规方式,一个供应商可以把一种产品进行多样化的销售,还有可能弄出如管理“云服务”之类的新盈利模式。就算传统的应聘任职也可以有多种销售艺术,譬如苏秦张仪当年那些合纵连横的袖里乾坤就颇能凸显“管理能力”产品的价值。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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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看成“管理能力供应商”去经营自己的时候,可能也就真正职业化了,这也许可以与家丁向职业杀手转化相类比。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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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职业经理人作为一个“管理能力供应商”,他在企业中所从事的活动边界应该是清晰的,对雇主所要求的资源条件、权力责任应该是有明文约定的,所需交付的工作成果应该是可考核的,应获报酬也是明确的,他就不需要陷入诸如“外戚宦官士族三角关系”的矛盾纠葛之中。这样的现代职业经理人才有“现代”性。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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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柳传志曾经说过“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把柳传志这句话看做一个创业者对由自己一手创办的、作为自己一生事业的企业的感情投射是可以理解的,2009年柳传志重出江湖的时候也曾说过“联想是我的命,重新出山义不容辞”这样的话。但是如果以“把企业当自己的命”作为对职业经理人的普遍要求就过分了,也不符合“职业”精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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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企业是职业经理的“命”,然而这个“命”却不属于职业经理人,老板随时有权切断职业经理人与“命”的联系,这岂不是要职业经理人把自己的“命”交到了老板的手上,岂不是重新赋予了老板对职业经理人“生杀予夺”的大权?“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等于让供应商把客户的命当成自己的命,要求医生把病人的命作为自己的命,这不合理,也不现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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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创业者的事业,但却仅仅是职业经理人的职业,不能把职业经理人混同于企业家。假如老板乐意与职业经理人共享这份事业,那就要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分享企业的股权,否则只是学着柳传志的口吻说“我要求职业经理人把企业当自己的命”是没有用的(柳传志说这样的话是有资格的,他口中的职业经理人其实绝大多数已经是与他分享事业的老板了)。其实,职业经理人的职业能力与职业精神,才是企业家所需要的。也有一位知名企业家并不提倡职业经理人把企业看成自己的“命”,他认为那样的观念后患无穷,从而倡导“多一些打工者的实在,少一些主人翁心态”。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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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经理人的“命”只能是自己的“管理能力”,而任何一个自己所服务的企业充其量可以算作职业经理人的“运”,服务于一家成功的企业,可以提升自己的无形资产含金量,进而可以把自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