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住宿制度第一条入宿1、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1)缴费(住宿费);(2)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3)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第二条退宿1、学习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2、退宿手续办理:(1)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2)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3)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4)离宿。3、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f第三条日常管理1、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2、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3、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4、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5、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私处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6、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7、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习、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
f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8、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第二章作息制度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第八条宿舍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