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委常委、副区长(2011年1月11日)
同志们: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自2008年8月1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及保险经办机构勇于探索,敢于实践,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了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就是要总结经验,强化措施,促进我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刚才,区农险办负责同志对2010年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安排部署了2011年的具体工作,我完全赞同,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下面,就进一步推进全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一、肯定成绩,正视不足,进一步增强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维护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将政策性农业保险纳入民生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业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区所有镇办都参加了试点,保险品种
1
f包括水稻、小麦、油菜和能繁母猪。二是农业保险承保率大幅二是农业保险承保率大幅提升。提升。到2010年底,全区承保农作物70万亩,其中,水稻37万亩,小麦227万亩,油菜103万亩,承保能繁母猪11363头。三是保护作用初步显现。2010年,全区共实现农业保险保三是保护作用初步显现。三是保护作用初步显现费收入966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772万元,为农户生产提供了2亿元的风险保障;已支付保险赔款近600万元,大大减轻了投保农户的受灾损失,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利益,促进了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区农业保险质量还不够高,尤其在基层操作层面上,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一是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划分不十分清晰。一是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划分不十分清晰。一是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职责划分不十分清晰部分镇办与保险经办机构之间没有严格按照省里出台的相关文件的要求,明确双方职责与分工,在如何“协同推进”上认识不一致,影响了承保,特别是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保险二是保险经办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水平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人员素质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