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1、互联网金融定义
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兴领域,英文名称是I
ter
etofFi
a
ce,简称IOF。我们现在定义的互联网金融,是对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统一环境下的金融业务的定义。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简单的“互联网技术的金融”,而是“基于互联网思想的金融”,技术作为必要支撑。否则可以称之为科技金融或者新技术金融。互联网的概念是超越计算机技术本身的,代表着交互、关联、网络。其中的主语或者核心是参与者,是人,而不是技术。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的参与形式,而不是传统金融技术的升级。
f“互联网金融”是每个人作为其中某一个体,都有充分的权利和手段参与到金融活动之中,在信息相对对称中平等自由地获取金融服务。逐步接近金融上的充分有效性和民主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这样的蓝图成为了可能。尤其是数据产生、数据挖掘、数据安全和搜索引擎技术,是互联网金融的有力支撑。社交网络、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搜索引擎等形成了庞大的数据量。云计算和行为分析理论使大数据挖掘成为可能。数据安全技术使隐私保护和交易支付顺利进行。而搜索引擎使个体更加容易获取信息。
f2、政策法规篇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法规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f《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
2011年8月银监会发布了《关于人人贷P2P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中提到人人贷中介服务存在影响宏观调控效果、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控、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信用风险较高贷款质量劣、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风险隐患等七大
防范工作。
f关于互联网金融未来的监管要求,央行曾非正式地向业内透露,对P2P行业的监管几个方面的监管:1、注册资本应全面覆盖坏账风险;2、资金第三方监管;3、公司资本金不能参与放贷要求盈利。
f3、行业体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