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计提修购基金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补偿制度,随着事业单位投资多元化和业务多样化,建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是事业单位会计发展的趋势。改革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体制、明确产权关系,对事业单位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是事业单位折旧制度建立的关键。【关键词】事业单位;修购基金;固定资产折旧计提修购基金是具有事业单位特色的固定资金部分补偿和储备制度。其计提思想和核算方法一方面要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又逐渐凸显出明显的企业特征。从修购基金的经济内涵来看,在理论上其计提时会计处理有列入支出、抵销收入、结余分配三种方法。而对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事业单位,税法规定修购基金不得从收入中扣除,那么从税后结余中提取修购基金也更能和税法相一致。这时的计提处理就可以比照其他的专用基金,如职工福利基金,即从税后结余中列支。当然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在经济本质上不同,因此无论采取何种计提方式,把经营活动和事业活动相区分是有必要的,只是在经营活动不多、事业用固定资产和经营用固定资产难以区分时,可以采取同种计提方法。从账户的角度来看“,修购基金”是净资产类账户,但在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理时,从用途来看它又相当于企业中的“固定资产清理”过渡性资产账户,而使用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购置固定资产时,从经济内容来看其又相当于实存资产账户。“修购基金”账户的这种多用途,使得其角色很难定位。一、修购基金的计提1事业(经营)收入。应计提修购基金事业(经营)收入×提取比率。提取修购基金与收入联系起来体现出一种补偿的经济实质,制度这样规定也是为了符合事业单位的业务和经营活动特点,即有自营收入就需要做适当的补偿,反之不存在收入则不需要补偿。因为事业单位的支出按照预算管理体制纳入国家预算支出,其本质就具有非补偿性;而仅仅针对收入计提部分补偿符合预算管理体制,也兼顾了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事实上修购基金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其本质仍是一种资金储备,也并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只能说是配比原则的一种体现。2事业(经营)结余。应计提修购基金税后事业(经营)结余×提取比率。该计提方法更加符合事业单位性质和活动特点。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政府既定的社会职能,其资金来源主要有财政调拨收入和事业(经营)收入,但是这些收入首先应该保证的是完成既定的事业任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