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集团公司各类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规避不良合同给集团公司带来的风险,保障合同的合法性保障合同切实全面的履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二、建筑工程合同不仅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行为,它还是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及以上应遵循法律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三、建筑工程合同原则上要采用标准制式合同文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需采用国家建设部与工商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分承包合同采用集团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四、签约当事人主体资格要合法,应对对方当事人进行履约能力的考察,签约要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合同条款中内容要完备、具体,不能含糊,前后矛盾,责、权、利要明晰。五、集团公司市场经营部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承包合同的主管部门、全面监督、管理、评价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并参与一级项目及重点工程项目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工作。六、对施工合同和分承包合同,分公司经理和直属项目部经理为以上两种合同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所签及履行的合同负全责。第二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f第一条合同评审与签订一、合同的评审。施工合同在签订前必须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包括前期的标书评审)。合同评审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组织,土建一级指建筑面积25000M2,25层以上,跨度30m以上、二级项目由市场经营部组织评审,二级以下工程项目由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评审过程要按合同评审工作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洽商签订前期向业主的承诺,应由公司市场经营部负责,主要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承诺等(对业主的口头承诺,应已形成书面文字)。三、施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1施工合同的洽谈。合同在洽谈前,首先由有资质的合同管理人员起草合同文件;如业主方起草的合同文件,须经过相关部门的讨论,达成共识拿出修改意见。洽谈时要由公司经理牵头,合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应参加合同的洽谈工作。洽谈中要本着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涉及到如:合同价款、工期、质量、工程款拨付、竣工结算、违约、索赔等合同主要条款,要认真对待,特别是在目前市场行为、业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