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或更新。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性区域、装置或设施等适时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1)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2)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3)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4)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5)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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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
1、总体要求: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总体目标: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3、术语和定义(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隐患、事故隐患或安全隐患。隐患通常指潜藏或不易发现的危险或祸患。在安全生产领域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2)隐患分级
承建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办公生活区等所涉及全部风险点,除专业能力或设备能力不足导致无法实施排查的风险点,将本岗位内所有的设施、设备、作业过程、人员(含外来人员)、办公生活区等风险点所涉及的危险源设为排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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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框图
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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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对重大隐患,相关行业可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目录。
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一般原则是:
□①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停产停业整顿的
□②涉及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的隐患
□③涉及多人滞留,暴露10人以上的(管道30人以上)
□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⑤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
患
□⑥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