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7: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工作流程
各院系依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组织人员在每年10月之前完成本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自评,并将自评结果报教务处。教务处聘请校内外有经验的专家在每年12月前组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价组
每年12月份校评价组依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对各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抽查评价,并结合院系自评情况确定评价结果。
教务处汇总、整理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院系制定下年度整改计划并报教务处
教务处向主管校长汇报
教务处调整修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
作为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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