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机器受损,诉讼时效期间自此起算,至2012年3月1日届满由于期间并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事由发生,故至2012年9月1日时诉讼时效期间已经经过。4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最长期限为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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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1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经济法》
B最长期限为50年C最长期限为70年D一般无使用期限的限制【答案】D【解析】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5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列权利出质时,质权可以自权利凭证交付时设立的是。A仓单B股票C基金份额D应收账款【答案】A【解析】1选项BC: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2选项D: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6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答案】A【解析】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的:1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一般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2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在本题中,履行地点应推定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7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提存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务人承担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务人所有C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D债权人提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消灭【答案】C【解析】1选项A: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选项B: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选项D: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