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物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入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仓管员接到收货通知后,安排好货位,准备好必要搬运工具。第二条仓管员应会同相关部门人员对每项进库的物品,应于货到当日详加验收。入库验收:
(1)对新采购的物品,仓管员应依据相关提货单、入货单、供方送货单,核对货物的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个别货物还应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质量证明等等);核对实物是否相符完好;货物及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
(2)仓管员在验收货物过程中,如发觉数量不符或货物破损时,最迟应于收货次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上级领导。货物验收过程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或出现异态,经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凭证,进行入库。如未办理相手续,擅作入库处理,日后发现货物损坏等问题,视为仓管员管理不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送货入货位,仓管员应及时摘录产品序列号(条形编号)、编写货号、填写货卡,编制入库档案,报财务入账。
严格做到五点不收:凭单手续不全不收;品种规格不符不收;质量不符合要求不收;无批准不收。
第二章保管管理规定
第一条货物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货物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用可存放货架(如存放货架者需在料卡上填上仓位编号及货架编号)。第二条保管物品要根据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品堆放,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因仓管员未及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导致物品受潮、损坏,仓管员应负责任。第三条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仓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第四条退回或换回的三包胎,必须贴上明显的标签,另行堆放。第五条进入仓库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库房内配备常规洁具,应当每日进行清扫,保持
f仓库整洁。
第三章出库管理规定
第一条出库验收:(1)销售部开具《出库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派送或传真至仓库,仓管员按出库单所列品名、编号、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准备货物,等待发货。若有内容不明确应即时与销售部核对、确认。(2)特殊紧急出库时,业务人员必须以手机短信方式或借条将所需物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地址等发送给仓管人员。仓管人员根据手机短信或借条开具《物品出库通知单》,并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发货,并于上班后当日上午补办手续,通知销售部补开《出库单》。紧急发货时,原则上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