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法定代表人代表:地址:电话:1、承包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承包范围承包方式:2、工程项目期限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完工。3、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法规、条例、规定。4、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5、施工钱,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本工程的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乙方应根据所承揽的分包项目工程确定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报甲方备案。甲乙双方应对危险源及不利环境因素实施监控,确保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6、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的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8、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期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9、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负责。10、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或租凭,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供用或租凭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