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严重的,取消当月考核资格。3、凡在执法活动中,不主动向前认真执法的,发现一次扣10分;不能完成执法任务的,每人每次扣520分;造成工作失误或负面影响的,每人每次扣20分4、督察通知单要按规定及时回复。不能按规定回复的每次扣中队长510分;弄虚作假回复的,一经查实每次扣中队长10分,两次以上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5、工作时间出现脱岗、串岗现象,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带车中队长10分,执法队员5分。(五)内务卫生情况(20分)1、办公室内务卫生要保持整洁,要安排卫生值日表。办公室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一次扣罚值日人员5分;2、各照像、摄像器材由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按使用规定管理。如有违反每次扣责任人10分,造成损坏的,由管理人员和责任人共同负责赔偿。3、驾驶员要保持各执法车辆卫生整洁。发现不整洁的,每次扣本车司机5分;中队长要及时安排保养维修车辆,保养、维修不及时的,每次扣中队长10分,扣驾驶员5分。(六)加分项目1、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视其情况,加计530分。2、工作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的,视其情况加计1050分。3、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项活动,视其情况每人每次加计1050分。(七)其他情况
f本考核内容中未说明的事项按有关文件执行。四、考核成绩评定与奖励1、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分数定奖励数额,每名人员考核成绩,按A(95分100分)、B(90分95分)、C(80分90分)、D(80分以下)四个档次考核。2、每月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考核成员统一公布,并记入个人档案。3、重大工作失误或其它问题,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后,再做相应处理。4、年终评先树优以百分制考核成绩为依据参考评选。5、考核奖励数额根据市财政奖励数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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