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0年河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颁布时间:2010126各省辖市、有关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财政局,省属企业: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9〕88号和《关于支持河南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豫政〔2010〕75号精神,决定对2010年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原则1、符合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意见》;2、具有一定的产业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创新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申报条件1、在我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动汽车整车、标准化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配套设施及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生产的企业;2、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3、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元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下,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4、按规定报送企业会计月报和年报,纳税和银行信用良好;5、2010年已获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过的企业和2009年已获得国家和省财政资金支持过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6、每个企业限申报1个电动汽车产业发展项目。三、支持范围一电动汽车整车及电动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化项目;二标准化电动汽车充换电站配套设施产业化项目;三参加第25届世界电动车展会EVS25展位费补助项目。
f四、支持方式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产业化发展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25届世第界电动车展会EVS25展位费补助项目补助标准为展位费用的50。五、项目评审方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提出评审意见。项目评审包括技术和财务评审。六、申请材料要求一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省辖市、直管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资金申请文件;2、企业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营业执照、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复印件加盖公章;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5、项目投资预算表和已完成的投资汇总表包括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并附资金来源和已完成投资凭证或证明;6、2010年企业财务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附报表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7、2009年度完税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