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2007年新会计准则体系
「摘要」我国的新会计准则已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正式发布,实现了我国会计处理规范与国际会计惯例的趋同和我国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使中国真正拥有了能够与其他国家沟通的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实施,对我国传统的会计理论和实务都有突破,对会计人员掌握新的会计政策,顺利实施新旧会计处理的衔接却是一种挑战。「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特点;国际会计准则;比较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基本会计准则根据1992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进行的修改,16项具体会计准则是在2005年前已经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2项具体会计准则为全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符合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2个应有指南三个层次构成:1、基本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的作用是“准则的准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着统驭和指导作用,具体会计准则应在基本会计准则规定的框架内,按照会计业务或事项的类别进行制定与执行。主要规范如下几方面的内容:(1)规定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新基本会计准则将制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归纳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向财务报告使用者通过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2)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会计的基本假设)没有作修改变动,仍然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将原来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修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修改前的会计核算原则为12条,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谨慎、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重要性原则。新会计准则将原来的会计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