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雨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津安办201032号【发布部门】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00705【实施日期】201007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雨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津安办〔2010〕32号)
各有关单位:近期,我国发生多起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的地质灾害及矿山事故灾难,特别是6月28日贵州省关岭县发生山体滑坡事件,造成99人被困,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9号),市委书记张高丽、副市长王治平也做出了要
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为确保我市非煤矿山安全度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现就进一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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