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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一、什么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概念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机关对违法案件调查终结后,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以及具体情况,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书面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作用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处罚决定最具体的表现形式。凡行政处罚,必须制作和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以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凭据;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亦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凭据,并针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也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执法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仍然是以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法律凭据。可见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关键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f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根据这一规定而形成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常分为首部(文头、标题)、正文(《行政处罚法》三十九条1至5项规定内容)、尾部(处罚机关、处罚时间)三部分。
传统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弊端行政机关沿袭十数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传统写作模式其敝端主要有:1、认定的事实过于简单,比如一些案件仅凭当事人的陈述认定,而没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给人的感觉显得有些牵强。2、证据表述过于笼统,对证据缺少归类,对证据的认证缺乏说理;更没有进行理性的分析,甚至对证据的取舍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主观随意性。3、缺少对事实认定的合理性阐述与论证;案件定性不够严谨,往往简单地表述为“违反了……规定”,缺少适用法律的原因说明以及为什么这样定性。4、法律解释不够深入。只是简单地引用了处罚条款,而没有对适用法律的相关法理进行分析和说明,5、自由裁量分析不够,缺乏正当合理化的法理分析;6、文字表述简单生硬,不能讲清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事理、法理和情理等,
f什么是“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将法律的普遍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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