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三)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四)注册的志愿者不得擅自以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其所在志愿服务组织名义活动;(五)注册志愿者不得以个人身份接受社会人士给予各级志愿者活动的赞助;(六)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组织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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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八条共青团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成立“昆明理工大学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规划、协调和管理,各院系成立分会,其名称为“昆明理工大学**学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分会可直接接受注册志愿者,也可在分会指导下另行成立数支青年志愿服务队,其名称为“昆明理工大学**学院**(院系自主确立的品牌名称)志愿服务队”,院系志愿者协会和志愿服务队均为志愿者组织。校系两级安排专人负责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注册管理工作。
第九条本协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团委的领导和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本协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协会最高权力由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全体大会行使,会议由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召集和主持。会议每学期一次,主席团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提议,可召开临时大会。大会履行以下的职能:
(一)审议、通过工作计划
(二)指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三)选举产生协会主席团成员第十一条协会日常工作由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主席团主持,主席团成员由主席与副主席构成,经民主选举产生,经全体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通过,审议名单公示三天。昆明理工大学志愿者主席团的职责是:(一)指导、监督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二)组织和策划协会的大型活动及日常的志愿服务活动;(三)指导、监督各部、各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
第十二条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实行集体领导基础上的主席负责制。
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的职权是:(一)执行委员会和主席团的决议,决定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的重大事项;(二)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志愿工作(三)决定聘任或解聘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各中心负责人;(四)审议和批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五)对外代表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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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十三条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职能中心并负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