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响应团中央关于推广全国注册志愿者制度的号召,深入贯彻青年志愿者行动的育人作用,同时进一步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向规范化、项目化、特色化、阵地化方向发展,并通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昆明理工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校注册志愿者和注册志愿者组织。第三条协会的指导思想是: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第二章志愿者
第四条注册志愿者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注册志愿者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在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志愿者誓词为:我愿意成为一名光荣的志愿者,我承诺:尽已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践行志愿精神,传播先进文化,为建设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美好社会贡献力量。第五条注册条件昆明理工大学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经过自愿申请可以在本院系志愿者协会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一)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并在本学期初按时注册的昆明理工大学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二)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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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四)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第六条注册志愿者享有以下基本权利:(一)参加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活动;(二)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三)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四)申请成为昆明理工大学特别志愿服务组织和临时志愿服务组织的会员;(五)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提供的服务;(六)就志愿服务工作对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建议和意见;(七)注册志愿者对其所属志愿服务组织决定和其它事宜有严重异议,可以向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供正式书面的申诉材料。(八)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所制订的有关规定赋予的其它权利。(九)参加院系、校团委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及由本单位推荐参加上级组织的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第七条注册志愿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二)自觉维护团组织、志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