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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中语文写作教学大纲第一点要求的两点困惑
江西吉安二中杨帆
初中语文教学大纲对写作提的第一点要求是:能写记叙文,简单的说明文,简单的议论文和一般的应用文。对于这点要求,我在教学过程中有两点困惑。首先是关于作文的阶段性和有序性的思索。纵观六册教材中单元作文的训练,对于应用文丝毫没有涉及。而对说明文和议论文的训练也是极少,重点还是放在记叙文。那么,我们对文体的训练是否应该确立阶段性。当然,我更关心的还是对记叙文训练的阶段性和有序性。以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综合性学习写作口语交际《献给母亲的爱》为例,唯一对学生提出写作要求的是这么一句话:在以上各项活动的基础上,从下面题目中任选一题。1为母亲写一篇小传,力求全面反映母亲的个性和人格特点。可以附
上母亲的照片及其他相关资料。2以“妈妈,您听我说”或“母爱”为题写一篇作文,文体、字数不
限。这样的写作要求提了也似没提。而这样不确定性的写作要求在初中语文六册课本中的出现绝非个例,而是普遍存在的。给与老师过多的自由必然会造成写作教学中的随意性,这对于我们的教学,学生的成长无疑是有害的。那么,我们是否有必要确定一个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同时能让老师切实感受到学生作文水平提高的有序的阶段性并且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写作要求体系呢?其次是对于大纲中提及的“一般的应用文”这种考试不考大纲又提出的要求,我们老师应该如何正确面对。多数老师光是为了应对中考就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凡是考试不考自然也就觉得不必要花时间去教。可是从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从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上来看。教给学生一点应用文的写作知识是很有必要且重要的。那如果要进行这一块的教学,我们又该如何操作。如何应对以下问题,(1)课时的安排(2)应用文的选择。如何在有限的时间教给学生应用文的基本知识,是否也应该列出一个明确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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