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
聘用人员:
印制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深圳市宝安区人事局
说
明
1、本合同系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与拟临时聘用人员,在确定聘用关系签定聘用合同时使用的标准文本。2、除本合同所列内容外,聘用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附页增加有关条款,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字迹要端正、清楚。4、本合同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书写工作报酬等金额,一律用大写。5、本合同所列项目无书写内容时,可写“无”或划上斜杠()。6、本合同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单位)名称: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籍
乙方(聘用人员)性别:民族:健康状况:学位:
f贯:县主要负责人:
省
市
专业技术资格或工人技术等级:
地址:
执业资格:参加工作时间:现住址:年月
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书并保证严格履行。
一、聘用岗位和岗位职责第一条第二条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一)岗位职责:(二)工作任务:
二、合同期限第三条甲方聘用乙方的合同期限:自个月,自年月年月日起,至年月年月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日起,至
日止。
三、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一)获得乙方提供与其聘用岗位相一致的工作服务;(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合同相关条款,变更或解除与乙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一)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作报酬,保障乙方应享有的工作待遇,并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f(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六条乙方除了本合同约定的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外,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非因法定原因或本合同约定的事由,在聘用期内不被解聘;(二)享有与履行的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卫生保护和其他工作条件;(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除了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岗位职责外,根据乙方工作的性质,乙方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二)在聘用期内和聘用期结束后,严格保守国家秘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