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合金安全规程
1总则11为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铁合金厂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促进
铁合金生产的发展,特制订本规程。12本规程适用于冶金系统铁合金厂(车间)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修和管理
工作。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均须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因采用新技术或引用技术不能招待本规程的有关条款时,应提出相应的安全规定,经省、
市冶金厅(局)批准后,报冶金部备案。现有铁合金厂的各项设施,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应限期改造。改造完成之前,应采取
必要的安全措施。13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工程项目,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安全检修和消除有毒有
害物质的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14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需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变更较大的,
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方可进行隐。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
15铁合金厂必须设置由厂长直接领导的安全机构。16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体制。17必须认真执行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应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限期解决。18认真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加强技术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19新工人进厂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f110对调换工种的人员,应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采用新工艺,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111对违反本规程的人员,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语教育、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2厂址选择和厂区布置
21铁合金厂的主要建(构)筑物。应避开不良地质地段。22厂址标高,应高出当地历史最高洪水位05m以上或高出历史最高潮水位1m以上。23新建铁合金厂,应位于居民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24厂区办公室和生活室宜建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距电炉100m以外。炉前休息室、浴室和更衣室可不受此限。25氧气站、油库、煤气柜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设施,以及产生大量烟、尘或有害气体待设施,应布置在厂区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26弃渣场应位于厂区、居民区和水源等的卫生防护距离、爆炸安全距离以外。27电炉煤气净化设备,宜布置在厂房外。设备间应保证通风良好,主要设备之间的净利间距,应不小于1m。设备与建筑物的净间距离,应不小于2m。28电炉煤气净区区域,不宜设置生活室和净化无关的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