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部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部门定名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实践部,隶属于院团委,接受院团委老师直接领导。第二条:本部门是由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乐于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第三条:本部门的宗旨,致力于服务,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二章:任务
第一条:关心他人,奉献自己。第二条:规划和组织义工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三章:成员
第一条:本部实行注册成员制,成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第二条:申请加入本部的成员需具备夏利条件:1,为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的在校学生。2,承认本部的章程。3,有加入本部的意愿。第三条:成员加入本部的程序有以下几条:1,提交申请登记表。2,经过本部管理人员审查通过。
f3,社会实践部发给成员的统一工作证。第四条:成员有下列权利。1,有表决权,选择权和被选择权。2,有权对本部门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权利。3,入部自愿,退部自由。第五条:成员应履行的义务。1,遵守本部的章程,执行本部的决议。2,参加本部门的活动,完成本部门交代的工作。3,想本部门反应情况,提供资料。4,任何一名部门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部门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5,参加本部门指定的志愿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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