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模考(二级综合模考(B)劳动争议案例解析
6、2010年1月华新制药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职工的加班工资。职工不服,推举2名职工代表200名职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于1月30日送达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10年2月5日决定受理,并于5月9日作出裁决,裁定华新制药厂依法支付职工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裁决书于裁决当日送交双方当事人后结案。请结合相关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该争议的性质是什么应适用于何种处理程序10分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过程中是否有错为什么10分答:1该劳动争议的性质是集体劳动争议。集体劳动争议是指有共同理由,劳动者一方当事人在3人以上的劳动争议。本案中,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有200人,其共同的理由是华新制药厂以正常工作安排为由,拒付加班工资。因此,该争议的性质是集体劳动争议。该争议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仲裁施行强制原则,只要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提出种裁申请即能引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的开始,并且施行仲裁前置、裁审衔接制。该案例中2名职工代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就表明该案已经进入了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程序。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过程中有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45日,即仲裁裁决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45日内做出;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15日。本案中,劳动争议种裁委员会于2010年1月30日收到仲裁申请,于5月9日作出裁袂,已经远远超过45天的时效。(3)、该争议的处理程序有何具体要求?p3847、2008年张某于旅游职业高中毕业,同年8月1日被K宾馆录用为客房服务员,双方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张某在两个月的工作期间,迟到5次,3次与顾客争吵,并且不服从领班和值班经理的批评教育。10月8日,K宾馆书面通知调动张某到洗衣房工作,若对方不同意,限其三个月内另谋出路,在此期间,工资只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张某接到通知后不同意工作调动,也表示找不到其他工作;同时,张某仍存在迟到和与顾客吵架现象,三个月后即2009年1月9日,K宾馆以“试用期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解除了与张某的劳工合同。张某随即申诉到劳动争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