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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税收政策
值税。2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3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发票。(1)适用税率为11,可抵扣进项税额;(2)符合条件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可抵扣进项税额。(3)一般纳税人将2016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将5月1日之后租入的不动产对外转租的,不能选择简易办法征税。(4)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36号)(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6)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4小规模纳税人按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全额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
f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自然人出租房屋(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3)自然人采取预收款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放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6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11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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