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为当月“月度之星”的员工,当月表彰及奖励500元。
七、评选时间
1、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各班组应于每月1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书面材料报至行政部《月度之星评选推荐表》,推荐上来的候选人通过办公室初评;2、5日内办公室领导进行审查、确认无异议,批准生效。3、公示时间为次月初。
八、注意事项
1、禁止出现乱报候选人名单现象,如存在作假现象,则当事人停止参与本评选活动一年时间。2、办公室有权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行政核查,是否符合评选基本要求,3、评选过程中应注重对员工业绩的收集和验证;4、所有奖金仅属个人所有,本班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分享。5、希望所有员工能够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创新,与时俱进,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九、本办法自2014年9月起正式执行。
XX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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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014年8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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