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的各种费、税及甲方应收的承包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登记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元,从第二起处违约金元至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驶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险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f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的经营使用权。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人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合同有关部分协调解决。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一定的货源运输,燃油费及正常开支费用(燃油费和正常开支费由乙方承担,并当月结清)。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7、应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俩严重受损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8、甲方所需乙方车辆运输,乙方必须优先服从甲方安
f排,甲方结算单价按现行市场价格优惠5付给乙方。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本月的承包费,以及向
相关部缴纳税、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分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分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生意外伤害险、社会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为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