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目标责任书
甲方:乙方:一、总则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秉承“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管理理念,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条例》,健全公司安健环目标责任体系,防范事故风险,落实安健环责任,强化安健环绩效管理,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为公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确保2016年度安健环目标圆满完成,在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安健环目标责任书。二、责任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三、岗位设置及职责(一)岗位设置各项目公司、车间、部室、班组(以下简称“各单位”)的负责人为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任命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二)岗位职责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措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四、考核指标、细则及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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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各单位需记录的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000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造成员工留岗需记录的B类人身事故)≤3起。每超过上述规定一起工伤事故对单位负责人处以300500元罚款。2、各单位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包括1000元)1万元以下的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存在违规操作,对设备造成损害,造成维修费用达到上述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员工工伤事故C类人身事故)≤1起。每超过上述规定一起工伤事故对单位负责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及所有奖励。3、各单位重大安全事故(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万元以上(包括1万元),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员工因工负伤休3个月及以上事故(C类人身事故))为零起。每超过一起工伤事故对各单位负责人处以20004000元罚款,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及所有奖励,事故造成员工死亡的(D类人身事故)撤销车间主任职务,且在公司工作期间3年内不可担任任何职务。4、加强各类车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事故为零。因各单位管理不到位或车辆驾驶人员违章操作出现设备、设施、人身安全事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