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招投标程序暂行条例(草案)中国工艺美术学会雕塑专业委员会2004年10月修编
有关《中国雕塑家公约》的议题讨论在2001年《中国雕塑论坛》得到进一步拓展,鉴于中国雕塑市场的走向和发展,呼唤创新、发展与权利保护。因此,会议适时推出了《城市雕塑招投标程序暂行条例(草案)》、《雕塑工程预算暂行定额》供与会人员讨论。现在,我们向大家推出这两份材料,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在创作实践中避免损失或遭受不法侵害。其中,具体项目和基价可根据当地情况做适当浮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国内著名雕塑家不在此范围之内,因为其本身的艺术价值已经超越了市场调控的范围。(摘自《雕塑》杂志2005年第2期编者按)
城市雕塑招标是城市环境建设发展中急待完善的规范性管理举措,是城市建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城市雕塑是集文化艺术性、工程规范性、科学技术性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工程。为充分尊重文化艺术的创造性和艺术价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招投标法》为原则,以总结国内同行业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同时借鉴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土建工程等基建项目招投标法规的长处,特编制《城市雕塑招投标程序暂行条例(草案)》供本行业在实施操作过程中试行。城市雕塑的设计、创作、实施,根据雕塑题材的特殊性和普遍性,可分为三种寻求方案的招投标方法:一是直接委托:由建设方直接委托具有特殊专业能力的作者创作方案,在多个方案中选定实施;二是定向招标:就是将一个题材的雕塑委托两人以上创作群体共同完成设计创作,在受托群体中选
f定一个方案实施;三是广泛招标:就是建设方发布启事,向全社会广泛招标,从中寻求最好的方案实施;三种方法均适合城市雕塑招投标程序。一.城市雕塑招投标的范围1.凡在城市规划范围之内的国有土地建立室外雕塑。2凡在城市广场、街道、游园、公园、风景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建立雕塑。3凡在纪念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等区域建立室外雕塑。4其规格为:长或宽或高超过15m的水泥、石质、铸铜、不锈钢等硬材料的室外雕塑。以上地域和类型的室外雕塑均属城市雕塑应履行招投标程序的范围。二.雕塑工程招标立项程序1本系统、本辖区内的室外雕塑招标:招标方(亦称建设方)首先拟定雕塑项目招标书面计划,经本单位领导集团通过、批准、法人代表签署成文,
由本部门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2.城市公共场所的室外雕塑招标:由所属部门拟定雕塑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