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复习方向】本章为税法篇考试命题主力章节,各类题型均有考核,且今年变化内容较多(如电信业叛变;征收率简化),同学们在冲刺阶段,一方面要熟练掌握基本概念和基本计算,另一方面要更多的关注变化内容。增值税其重量逐年增加必须重点攻坚;消费税由于教材没有对新变化进行调整,按传统旧的规定考试时会加以回避,请重点关注消费税的其他知识及与增值税的结合命题;营业税已入暮年,适当关注其尚未叛变的税目及征管问题即可。【考点透析】
表一、增值税纳税人分类标准生产型≤50万小规模纳非生产型≤80万税人提供应税服务≤500万特殊情况⑴个人(非个体户)⑵非企业性单位⑶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注意】⑴为必须⑵⑶可选择。计税规定简易征税;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
一般纳税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申请人认定标准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执行税款抵扣制
【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表二、增值税征税范围销售及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包括“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运输包括“铁路运输”在内全部“叛变”除“邮政储蓄”外全部“叛变”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部分现代服务业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一般提供应税服电信范围
务
邮政
【注意1】“程租”、“期租”、“湿租”属交通运输业;“光租”、“干租”属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税目【注意2】装卸搬运、仓储,属于物流辅助服务⑴委托代销货物;⑵销售代销货物;⑶异地(非同一县市)移送⑷“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对外”均视同销售
视同⑸“购进”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销售对内行为: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
对外行为:投资、分配股利、无偿赠送【理解要点】税收公平原则;纳税链条的完整;内外有别增值税混合“一项”销混合销缴增值税销售售行为售营业税缴营业税娱乐场所销售烟、酒、饮料销售空调同时提供安装劳务
f混合销售特殊的混合销分别纳税售不同税种兼营分别核算分别缴纳;未分别核算税务局“核商场经营美食城销售“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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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营
不同税分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