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811收集站内各种设施、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护。9生活垃圾收集点91生活垃圾收集点是按规定设置的收集生活垃圾的地点。92收集点应提前规划设置,应与其他建筑同时投入使用。93收集点位置应固定,既要方便居民使用,又要便于投放和清运,为尽量减少环境影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设人行道内侧或外侧港湾式收集点。94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95收集点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垃圾桶。提倡使用容积大的垃圾桶。每个收集点宜设210个垃圾桶或2个气力输送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的投放口。96分类垃圾收集点应根据分类收集要求设置垃圾桶,垃圾桶要有明显的色彩标志及分类标识。97收集点应进行绿化美化,尽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98提倡定时投放垃圾,减少垃圾在收集点的停留时间,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f99定期对垃圾桶及收集点地面进行清洗,保持收集点的整洁、卫生。有条件的收集点宜设置污水排放口。5本标准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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