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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足球活动方案
【篇一:足球比赛方案】
锡林浩特矿业公司第一届“杯”足球赛活动方案一、竞赛规则本次比赛采取八人制比赛赛制,实行赛会制参赛制度。要求各分会组成八支队伍,共分成两组进行比赛。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入淘汰赛。竞赛办法:采用国际足联最新比赛规则小组赛以及淘汰赛的比赛时间全部安排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裁判和比赛用品由赛事裁判委员会及组织委员会指派和提供。球队其余一切装备和用品由各参赛队自行准备。各参赛队统一穿自己的球衣,最好备有两套,队服颜色必须反差较大,需要事先让组委会确认队服颜色,队服上必须印有号码。每队首发上场人员为8人,其中一人必须是守门员。比赛期间每队最多可以换3人,在换人时,由各领队向在场工作人员提出换人申请。只有在裁判同意,并在死球状态下方可换人。未经裁判允许,任何替补队员,工作人员和观众都不得上场。比赛球员须穿布面胶底足球鞋,严禁使用硬钉鞋或皮鞋比赛,不得佩带玻璃眼镜,手表或有锐角的装饰品,为了保障球员的安全,需要特别注意本次比赛不允许穿带钉皮足。队员累计两张黄牌或1张红牌自动停赛1场,运动员红、黄牌在整个比赛中均有效。若队员有严重违反纪律情况,将酌情给予停赛处罚。比赛各队须提前30分钟到场,开赛前10分钟由组委会、主裁及边裁进行队员资格证件检查,核准后方可进行比赛。资格证件以各部门胸卡为准。各队伍应严格按照组委会发布的赛程进行比赛,若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时间须提前四天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改。一般除了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不与更改比赛时间。如果某一队因故缺席或在开赛10分钟后仍旧无法安排6名以上(含6人)球员上场比赛,则判该方弃权(由裁判、组委会签字生
f效),其该场比赛按03记负。并对该球队所负责的分工会进行考核并进行通报批评。因天气等意外因素影响而无法比赛,组委会以事先指定的方式进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则按规定时间比赛,迟到方以弃权论处。比赛结束后,裁判及双方领队须在比赛记录上签字,检查无误后方可退场。如对比赛有异议,领队需当场向比赛组委会提出,并由组委会做最后处理比赛中的技术问题、队员资格纠纷由组委会与各队领队协商解决。淘汰赛阶段如每场比赛在正常比赛时间80分钟内如果比分打平,则直接互射点球。每队首先各安排5名上场队员互射点球。如果还是打平,则每队再派出1名上场队员射点球,直到分出胜负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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