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宁波市外滩大桥项目总经理部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若本制度不完善,依照华东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执行》。一、劳动合同制度1、本项目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凡公司正式职工,均按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公司劳动人事处备案。2、凡本项目的外聘人员、临时工、民工,均由经理部与其分别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力用工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其工资标准按本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和《工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实行“三岗制”(即在岗、试岗、待岗)。对有一定工作能力、能够胜任本职工作者实行在岗;对新到人员或在岗时工作不负责犯有一定错误,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实行试岗,试岗期为36个月,对在试岗期内表现好、进步大者,试岗期满后转为在岗,反之则转为待岗,对待岗者项目不安排工作,只计发其基本工资,一个月后将其工资关系转回公司劳动人事处(或市管处)。二、职工教育培训、社保、离退休制度1、在公司职教部的领导下,搞好项目员工教育工作和应知应会教育,服务于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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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按照公司的统一布署,分期分批选送项目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素质。3、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搞好项目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社会保险体系。4、配合公司劳动人事部门办理项目应离退休人员的退休手续,并关心他们的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安度晚年。三、探亲假制度1、凡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的已婚职工(配偶不在本项目),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天(包括路途时间);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35天(包括路途时间);已婚职工4年(或在本项目建设期间)享受一次探父母假,假期30天(包括路途时间)2、职工休假期间,停发所有的工地补贴和奖金,只发休假工资(最低工资工龄工资包干药费岗位工资)。3、职工探亲假休假路费实行包干,每人每年2000元,平均分发到每月工资中,不再另行报销探亲路费。双身职工在本项目的每人每年包干路费按相应标准的14发放。4、一年内,职工配偶来工地与其团聚累计达3个月以上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但可按包干办法发给探亲包干路费。5、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如确因工作需要而无法在当年安排探亲假,经项目经理同意,按其应休假天数补发休假工资。6、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