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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
f答:公司出于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战略调整,增设或者减少一些部门或者岗位,法律是允许的,只要不调整薪酬,问题就很好解决。所以,对于某个员工欲进行调岗调薪,可以分两步走,先调岗不调薪,待其接受这一事实或者劳动仲裁败诉后,再相应的调整薪酬。
并且,就调岗的合理性来说,财务经理原先承担着巨大的工作压力,这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是给付工资,劳动者的权利是获得报酬)。现在增加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的义务少了,相当于用人单位放弃了自己的部分权利,从民法原理角度,是符合
f权利可以放弃的原则的。
案例二:岗变薪不变,员工拒绝到新岗位报到被企业辞退
陈某是单位的技术总监,在总部北京工作。公司因为业务发展需要,在南京开设了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和陈某协商,希望调任陈某至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陈某认为公司将自己调往南京,是想把自己支走,因此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诉至劳动仲裁委。
f答: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是劳动合同重要条款。将陈某调往外地,是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双方应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本案双方已诉至劳动仲裁委,可以预见陈某将胜诉。除非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陈某将继续在北京总部工作。
公司的快速多元化发展,在各地设立分公司,并派驻总部人员常驻是常有的事。但从法律角度,应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提出两点对策,一是充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对劳动合同的变更,二是不任命分公司的职位,以出差的名义排其前往工作,即不形成对劳动合同的变更。
f四、因劳动报酬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设计师昼夜加班,离职时索要加班费
f答:由于岗位需要,广告公司平面设计人员一般是晚上工作,并且每天实际工作时间是超过8小时的。因此比较稳妥的方法是申请综合工时制,这样即不存在延时加班等情形。当然,劳动者主张支付延时加班,是要由劳动者所在单位举证的。这些证据包括与会人员签名的会议记录、在延长时间内完成的工作并有相应记录、证人证言(效力较弱)、往来收发的邮件等等。
f案例二:客户毁约,离职销售员索要提成工资
白某是一家培训公司的销售人员,一次与某事业单位顺利签单。该培训公司与事业单位的合同约定总款项30万元,分3个月支付。根据培训公司提成制度,当月回款额5作为提成发放。
合同签订后,白某因为身体原因而提出离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但是商海难料,事业单位解除了该培训合同。白某得知后,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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