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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营造稳定、有序的农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中央“把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工作主线”精神,积极主动支持农村农业改革,支持美丽新农村建设。
各县(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设点与市局联动开展“红盾护农”送法送肥下乡活动,并把该项工作与市局的扶贫容县石寨镇独石村工作结合起来。(市合科牵头,法制科、12315申诉举报中心、消保科配合)
(三)开展网络及服务行业集中宣传新《消法》活动。“315”期间,各县(市)工商局、消委会,市局各分局、市消委会各中心分会,要广泛发动网站、酒店、宾馆、商场,广告发布企业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店内店外LED荧屏统一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集中宣传《消法》等相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创新宣传《消法》知识新方式,通过大力宣传《消法》,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建设和谐美丽新玉林做出积极的贡献。(消保科牵头,商广科、法制科、企个科配合)(四)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为掌握了解消费者投诉的第一手资料,现场解决消费者
范文材料
f工作材料
投诉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领导大接访活动。3月15日15:3016:30,市局主要领导到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听消费者投诉电话,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12315申诉举报中心负责,办公室配合)
(五)公布XX年以来玉林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在“315”活动期间,由市消委会收集整理XX年以来,我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并在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玉林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公开发布,通过案例评析对消费者经营者进行广泛教育揭露消费陷阱曝光消费欺诈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水平和能力教育和引导消费者预防消费不良行为。(市消委会牵头,法制科、各县(市)局、分局配合)(六)发布消费警示。“315”期间为揭露消费陷阱,正确引导消费,不断提升我市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消委会筛选近期我市消费投诉的热点及难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市消委会负责)(七)编撰《消费特刊》。为真实了解我市新《消法》贯彻落实情况,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社会监督力度,市消委会与玉林广播电视报社就新《消法》颁布实施以来,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热点及我市XX年消费者投诉的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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