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不属本科疾病或者同时存在其他专科疾病时,则应及时请求会诊,除参加会诊的专科同意转科外,首诊医生应对病员进行处理。4、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病员移交接班医师。交班时,首诊医师必须将病员面对面地交班交待清楚,做好记录后方能离去。5、对未脱险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请他科医师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按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6、经检诊或抢救后,需要住院治疗的病员,首诊医师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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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绝收治。如收治有困难时,病房应加床收治;病房不能加床或我院无条件收治时,应向医务部或院总值班人员汇报,由医务部或院总值班人员向他院取得联系后,方能转院。
7、凡决定收入院或转院治疗的急危重病员,首诊医师应根据病情,负责决定是否护送。凡需护送者,由首诊医师送入病房,或送至他院。
三级查房制度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应由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内容包括:审查和决定急、重、疑难患者的诊断及治疗计划,抽查医嘱、病案、护理质量,并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的意见,进行必要的示教工作,对所查病人,应亲自询问诊疗情况和病情变化,了解生活和一般状况,并全面查体。2、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应有住院医师参加。内容包括系统了解主管住院患者的病情变化,系统进行全面物理检查、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对新入院的、重症、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讨论,确定新方案,决定出院、转科、会诊。检查所管住院医师的病历,对不符合病历书写要求的,都要一一予以纠正,听取患者对医护人员的意见。3、住院医师查房,每日上午、下午至少各一次。系统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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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所管患者的全面情况,对危重患者要随时视察处理,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对新入院、手术后、疑难、待诊断的患者都要重点巡视。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必要时给予临时医嘱,妥善安排患者的膳食,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安排等方面的意见。
4、业务查房由业务副院长率领医务部、护理部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查房内容包括:医护质量、医疗制度、病区管理等,查房结束后由医务部记录质量、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