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应急响应程序市应急指挥部得到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启动预案级别的建议,逐级上报,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后,应急指挥部要尽快组织实施,并成立由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政府领导参加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行动。一应急准备工作开通市应急指挥部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同时对口上报相关部门;成立相关专家组分析研究情况,为现场
f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指挥部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必须在当地政府和单位的协调指挥下坚决、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果断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态,严防事件扩大。应急状态时,专家组应迅速对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根据事件污染程度、危害范围、事件等级、发展趋势和形势动态,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为应急领导机构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应急队伍进行应急处理与处置;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和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评估。三应急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终止条件:1、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得到控制,污染已经消除。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
f的危害已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3、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四应急终止的程序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终止程序,执行《河洛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应急终止程序。第十九条应急终止后的行动一分析查找原因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指挥部要指导有关部门及时
查找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二编制总结报告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特大、重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总结报告,须于10个工作日内报告上级政府及r